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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抓紧制定新一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_我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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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徐必久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先后印发实施三个“大气十条”,分别是2013年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推动我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PM2.5浓度降到28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下降59%,重污染天数比例降到0.9%,是有监测以来的最好水平。
发言人表示,总干事在成员国多次呼吁下,首次就美英澳核潜艇合作问题提交了书面报告,就程序而言,这是正确的一步。 他说,当前,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成效不充分、不稳固、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空气质量改善仍然处于从“明显改善”向“全面改善”过渡的关键期。第四个“大气十条”将重点在“更高、更准、更科学”上下功夫。 标准要求更高。但同时,该报告片面引述三国为自身行为辩解的言论,绝口不提国际社会对三国核潜艇合作存在核扩散风险的重大关切,无视很多国家关于三国合作违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目的和宗旨的严正立场;该报告缺乏正当的法律依据,逾越责权作出与实际情况南辕北辙的误导性结论。这已违反总干事的相关职责。发言人指出,第一,总干事不能凌驾于成员国之上,开展未经成员国授权的活动。
三 | 以PM2.5治理为主线,以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引领,按照《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收严PM2.5浓度限值,并同步加严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其他污染物浓度限值。 分区施策更准。对于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汾渭平原等三大重点区域,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川渝地区、新疆“乌-昌-石”区域作为强化区域,对标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治理,将粤港澳大湾区、福建、海南作为先行区域,对标世界一流水平,探索低浓度条件下的改善路径。 路径措施更科学。坚持结构转型和污染减排“两手抓”,持续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节治理减排,谋划开展一批重点行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推动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同时将加强支撑保障,制修订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创新财税、价格、金融、环保等差异化管理政策,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机构相关文件已对秘书处及总干事的职责做出明确规定,总干事不能以任何理由凌驾于作为主权国家的成员国之上,其应该、也只能按照成员国的授权行事。
第二,总干事不能介入核扩散和推进军事目的的活动。三国核潜艇合作是核武器国家首次公然向无核武器国家扩散核武器材料。机构是防扩散机构,不能变成核扩散机构,搞核扩散的事儿总干事“沾不得”。如果为三国核扩散的合法性背书,将直接违反NPT和机构《规约》。第三,总干事不能沦为三国政治工具,作出误导性结论。总干事在缺乏正当法律依据、缺乏成员国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处理三国核潜艇合作这一核扩散行为,甚至在三国尚未申报有关核材料和核活动的情况下,就已作出其核潜艇合作适用全面保障监督协定“例外条款”等一系列结论。
四 | 这既不合规,也不合法,十分荒唐。
第四,总干事不能割裂机构全面保障监督协定与NPT的从属关系。NPT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核扩散活动,而总干事报告抛开NPT援引全面保障监督协定“例外条款”,以此豁免三国核扩散行径,从程序上、实质上和法理上都是行不通的,否则,保障监督体系将沦为核扩散行径的“保护伞”。发言人最后强调,中方敦促三国立即停止相关核扩散行径;呼吁总干事下步就三国核潜艇合作问题作出公正、客观的报告,不要南辕北辙,更不要火中取栗,为三国的核扩散行径背书。
五 | 中方并呼吁机构全体成员国继续在中方提出、理事会四次协商一致达成议题下讨论AUKUS问题,包括讨论总干事报告,共同维护国际防扩散体系。
来源|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代表团网站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责任编辑:Current article:http://1pdjk.aiwengchuanzuodahuai.shop/news/20260826_121502.html
Published on:19:56:52











